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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交易二手房

时间:2021-07-03

1.看房:当买方看房时,买方和卖方首先讨论价格、付款方式和交货日期等。买方和卖方发生的所有费用一般由买方和卖方支付;

2.档案核对: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抵押合同原件到档案大楼国土部门核对档案;

3.合同签订:买卖双方就房价、定金、首付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房屋赎回费、过户申请时间、纳税方式、房屋交付日期、承租人情况、佣金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等进行协商后,确定这些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与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并将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深圳市统一格式合同)并向中介公司支付定金

4.出卖人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出卖人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5.资金监管和贷款申请: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抵押银行的资金监管账户(通常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成另一家银行,费用会更高)。买方和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很多文件看不清楚,但正在忙着签字),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同意贷款后,将向买方出具贷款承诺函(由总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需7~8个工作日。

6.房屋赎回: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房屋赎回,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回担保,赎回房屋并取消抵押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

7.房屋转让:买受人和担保公司到当地房产登记中心三楼签订房产销售合同,提交房产转让申请,担保公司收到收据,需要5个工作日;

8.买方和担保公司到许可窗口签署一张支付产权证的收据(记得多复印一些,等到你再次看到它时,所有的贷款都还清了)。担保公司取出新的产权证,向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银行办理抵押登记,银行向卖方支付首付款。新房产证抵押登记后,银行给卖方扣除止赎贷款后的贷款,约10个工作日;

9.房屋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接,交接水电,买方拿到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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